中国检察网公开了一则案件起诉书
柳州一名93年的本科大学生
因贩毒被逮捕起诉
柳州一本科大学生竟是毒贩
多次在柳宗元雕像附近贩毒
被告人陈某某,男,1993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自由职业,柳州市柳北区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来宾市武宣县警方逮捕,目前羁押于武宣县看守所。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20年8月19日下午15时许,吸毒人员邹某某联系陈某某购买2包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陈某某以每包400元的价格跟覃某某购买了2包毒品氯胺酮后,在柳州市柳宗元雕像附近,把2包毒品氯胺酮以900元的价格卖给邹某某。
2.2020年8月22日晚上20时30分许,吸毒人员邹某某联系陈某某购买1包毒品氯胺酮,并通过微信转账450元给陈某某。陈某某收到钱后联系覃某某,让覃某某把1包毒品氯胺酮放在柳州市鱼峰区天山路一个便利店旁边一部电单车上。覃某某把毒品放好后,拍视频把位置发给陈某某,之后陈某某转发给邹某某。邹某某按陈某某发的视频拿到毒品,然后陈某某通过微信转账400元给覃某某。
(网络配图)
3.2020年8月28日下午16时许,吸毒人员邹某某联系陈某某购买3包毒品氯胺酮,陈某某到覃某某住的小区,以1200元的价格跟覃某某购买了3包毒品氯胺酮,之后到柳州市柳宗元雕像附近以1350元的价格给邹某某。
2020年10月10日,陈某某被武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0月29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被执行逮捕。
(网络配图)
本案由武宣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日前,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
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
将本案交由武宣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READING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毒品带给家庭社会不可磨灭的伤痛,
一旦涉毒违法必会付出代价,
希望小伙伴们都能以此为诫,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